商会公告  
  今天是:
· 关于表彰2020年度安徽省房地产优秀
· 2019年安徽省房地产企业排行榜征询
· 2019安徽省房地产商会年会招商方案
· 关于规范新房渠道分销佣金的通知
· 关于举行商会第三次全体会员大会暨十周
· 关于举办中国科大上海EE黄埔二期董事
· 关于组织赴泰国清迈考察的通知
关于商会  
会员简介  
· 安徽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肥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合肥金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安徽乐正电气有限公司
· 安徽百仪家具有限公司
· 北新禹王防水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安徽置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长淮信达地产有限公司
· 安徽奥园置业有限公司
· 安徽万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合肥三兵聚商贸有限公司
· 振远特卫保安集团有限公司
· 客来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联创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
· 安徽普大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 六安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肥红瓜建材有限公司
 
政策法规

“稳地产”续力——“金融十六条”部分政策延期!

 发布日期:2023-7-18 16:03:11  发布人: admin  点击次数:458
 

    7月10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统一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从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配合做好受困房企风险处置、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等方面,明确了16条支持政策,其中两条政策规定了适用期限。《通知》发布实施后,对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推动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综合考虑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为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决定,延长有关政策适用期限。

 

政策延期涉及两项内容

 

一是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二是对于商业银行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除上述两条政策外,其他不涉及适用期限的政策长期有效。各金融机构应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推动行业风险市场化出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央广网

 

打印这篇文章】 【关闭该窗口】 
版权所有:安徽省工商联(总商会)房地产商会 安徽省房地产商会 Copyright © 2008-2015

地址:合肥市南二环路与潜山路交口新城国际C座1504室   电话:0551-64681692 传真:0551-64681692
 
技术支持: 安徽新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皖ICP备09019328号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4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