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为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住房租赁是我国住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多数新市民、青年人的切身利益,也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多次明确提出要坚持租购并举,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近年来,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地方政府、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探索加大租赁住房供给,部分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了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有益经验。
当前,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突出重点、瞄准短板。缺乏高质量供给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此,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改建长期租赁住房,盘活存量房屋,有效增加保障性和商业性租赁住房供应,创新手段包括发放开发建设贷款、租赁住房团体购房贷款以及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等。由于租赁住房的投资回收周期一般较长,在经营过程中,资金投入需求较大,特别是对那些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来说,通过金融支持帮助其缓解流动性压力,有助于实现住房租赁市场的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要以市场配置为主,同时做到发展与规范“两条腿”走路。一方面,积极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支持创新相关金融债券、企业债券、担保债券等,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有序投资住房租赁领域。另一方面,“房住不炒”的底线不能逾越,住房租赁金融业务要严格定位于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不得为短期投机炒作行为提供融资;住房租赁金融产品及服务应与非租赁住房的住房金融产品及服务明确区别,严禁以支持住房租赁的名义为非租赁住房融资,严禁将住房租赁金融产品违规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可以看到,一套全面、完整的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正在加速形成。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将根据住房租赁不同环节收益和风险特点,协同配合、合理接续。信贷市场主要满足各类主体开发建设租赁住房,及住房租赁企业流动性和日常运营需求;资本市场则侧重于发展住房租赁投资长期融资工具。
随着市场功能愈加完备、结构更加均衡、竞争越来越有序,住房租赁市场将更好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住得安心的愿望,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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