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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要求房产中介合理降费

 发布日期:2023-5-25 16:04:08  发布人: admin  点击次数:730
 

    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简称《意见》),从十方面明确监管措施,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

    《意见》显示,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我国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规模持续扩大,服务内容不断拓展。但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加重交易当事人负担、侵害其合法权益。

    此次《意见》提出,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由交易各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58安居客研究院研究总监陆骑麟指出,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中介费一直是由房东和购房者各自负担,只是在交易过程中购房者多数处于弱势地位,从而使得中介费和税费都由购房者承担,即使房东愿意承担中介费,费用也体现在房价中。

    对购房者而言,中介费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以上海为例,目前二手房屋买卖的中介费一般是成交价格的3%,其中买家支付2%,卖家支付1%。以一套500万元的房产为例,买家需支付10万元中介费,而卖家需承担5万元中介费。

    陆骑麟称,一般房价越高,中介费收取会更容易,主要是高总价房源增值金额相对较多,并且房东和客户也多是高净值客户,他们更看重交易过程的服务和安全性,因此愿意支付佣金。购买总价较低的购房者,由于其手头资金有限,都会要求经纪机构降低中介费来达到减少购房成本的目的,在市场上低总价刚需房源相对较多,经纪机构也会考虑购房者更换其他房源或者跳单,会被动降低中介费。

    但也有观点认为,买300万元的房子和买1000万元的房子,对中介人员而言,在工作上没有太大的差异,中介费却相差甚远。

    同时,《意见》提出,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门店、网站、客户端等场所或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应当分别明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房地产经纪机构收费前应当向交易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意见》还明确,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干预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意见》提出,规范签订交易合同,经纪机构促成房屋交易,应当办理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同时,《意见》强调,要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房屋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纳入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的重要内容,曝光典型案例。对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收费不规范、侵犯客户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行业组织给予自律处分。(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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