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晚报报道,从合肥市房产局了解到,物业管理智慧信息系统“合肥物业”板块上线后,分别在蜀山区和庐阳区试点,目前试点进展顺利,试点完成后将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免费为合肥小区业主服务。此外,合肥市房产局还计划探索将业主部分不文明居住行为纳入公民个人征信,强化业主文明居住意识。
为畅通业委会选举、物业选聘、公共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线上线下表决方式,合肥市房产局在“合肥住房”微信小程序中增加了合肥物业管理服务功能,包括业主大会投票表决、服务评价、问卷调查、通知公告、小区动态等服务。
从目前试点的蜀山区三里庵街道的兴业苑小区、庐阳区杏林街道的祥源·上城国际罗兰苑小区了解到,通过大数据比对房产信息,业主使用手机通过认证后可直接进行业主大会投票表决,保护了业主隐私,有效提高业主大会表决效率,通过属地政府部门监管,也保障了投票结果的真实性。
截至目前,合肥市共有住宅小区4697个(物业企业市场化管理2670个小区,街道社区兜底管理1467个小区,单位自管514个小区,居民自管46个小区),物业管理区域2864个,已组建770个业主委员会(含物业管理委员),组建率 26.9%。
下一步,合肥市房产局将结合全省开展的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落实“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关于业主委员会组建要求,会同各区住建部门开展具备业委会成立条件住宅小区摸排统计,列出组建计划,实施攻坚推进,将业主大会组建、业委会换届改选和街道、乡镇指导监督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力争年底前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 70%。
在实际工作中,业主委员会作为物业管理中重要组织,在监督物业服务中发挥着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种种矛盾和纠纷,成为社区治理中不可忽略的问题。
合肥市房产局在回复合肥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中表示,目前,合肥市业主委员会建设主要存在筹备成立难、作用发挥难、监督管理难等三大难题。“业主是小区事务的主体,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代言人’,按法律程序筹备和成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准备和严格的程序,当前由于业主参与程度普遍不高、基层组织指导不到位,住宅小区业主大会较难成立是一个普遍性的难题。”合肥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业主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陌生感多于信任感,往往难以形成统一的利益诉求。
为了破局三大难题,合肥市房产局推动地方立法,制定出台了《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已于5月1日起施行。
在此基础上,结合《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合肥市房产局正在修改《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等示范文本,对业主大会召开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从发起、筹备、议事到业主大会的召开、换届等,都将作详细规定,引导、指导业主就小区装修管理、停车管理、垃圾管理、公共收益管理等作出自我约定。目前,合肥市房产局正在起草和广泛征求意见,将于近期出台实施。
“考虑开展创新试点,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探索将业主部分不文明居住行为纳入公民个人征信,强化业主文明居住意识。”合肥市房产局表示。
“将业主部分不文明居住行为纳入公民个人征信”在上海、北京等地已有试点,如上海市曾探索将违法搭建、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群租、擅自“居改非”、拒交维修资金等情形纳入公民个人征信系统,探索建立公民居住领域的信用管理制度。
合肥市将结合美好家园创建、业委会履职考评等,组织开展优秀业委会评选表彰,公布典型案例,形成正向效应。一方面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与业委会工作,另一方面,呼吁推荐优秀的业委会主任成为参政议政和社会团体代表的候选人。同时,对侵害业主公共利益、侵占公共收益的业委会成员,通过司法追究法律责任。(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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